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211 | 985 | 双一流 | 综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职(专科) 省重点 公办

8928

0997—8662266,8662277

https://www.tlmzy.com/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4-01 16:48:31      分享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河南省开展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41,招生代号:892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学院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是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15人,在校生10813人。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3个专业。学校拥有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办学以来,学校师生在各类大赛中获省部级奖项151项,其中国家级14项,国家金奖1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纪委监督申诉电话:0997-8662023。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报名,且必须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三)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2.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四)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26年学院在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6个,计划4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招生人数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单招

全日制

3

29

电子商务

530701

单招

全日制

3

25

智能物流技术

530809

单招

全日制

3

7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单招

全日制

3

26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单招

全日制

3

14

工程造价

440501

单招

全日制

3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单招

全日制

3

3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单招

全日制

3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单招

全日制

3

14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410113

单招

全日制

3

8

旅游管理

540101

单招

全日制

3

1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单招

全日制

3

11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单招

全日制

3

7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单招

全日制

3

8

现代纺织技术

480401

单招

全日制

3

8

纺织品设计

480406

单招

全日制

3

1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480411

单招

全日制

3

14

服装设计与工艺

480402

单招

全日制

3

12

空中乘务

500405

单招

全日制

3

30

通用航空器维修

500412

单招

全日制

3

2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单招

全日制

3

26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500408

单招

全日制

3

22

学前教育

570102K

单招

全日制

3

10

护理

520201

单招

全日制

3

7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单招

全日制

3

1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单招

全日制

3

10

注:具体科类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未举办任何单招培训班,从未承诺任何“包过”“包录取”等不实信息,任何与之相关的招生宣传信息均非学校官方行为,请考生及家长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六条 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4月24日登录学校官网(https://www.tarp.edu.cn)查看考试方案及报考专业(以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作为报考专业),并于4月25日前根据考试方案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不另行组考,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BCD

四类划分

赋分分值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BCDE五类划分

赋分分值

语文

数学

外语

语文

数学

外语

A

100

100

100

A

100

100

100

B

90

90

90

B

90

90

90

C

75

75

75

C

80

80

80

D

60

60

60

D

70

70

70

E

60

60

60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总分为300分。

3.考试当天,考生须依次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在保卫人员指引下,有序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场、校园,具体考场以考生本人单招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说明

(一)成绩核算: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三)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tarp.edu.cn)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放弃录取申请书,学院一旦收到考生的放弃申请书,该申请将不可撤销,请考生在提交前务必谨慎考虑,具体要求见我校官网。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年/生。

(二)资助政策

1.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邮政编码:843300

招生咨询电话:0997-8662277、0997-8662266

QQ咨询群:690301420

招生咨询邮箱:tlmzyjy@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tarp.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997-8662023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4-01 16:4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河南省开展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41,招生代号:892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学院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是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15人,在校生10813人。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3个专业。学校拥有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办学以来,学校师生在各类大赛中获省部级奖项151项,其中国家级14项,国家金奖1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纪委监督申诉电话:0997-8662023。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报名,且必须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三)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2.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四)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26年学院在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6个,计划4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招生人数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单招

全日制

3

29

电子商务

530701

单招

全日制

3

25

智能物流技术

530809

单招

全日制

3

7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单招

全日制

3

26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单招

全日制

3

14

工程造价

440501

单招

全日制

3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单招

全日制

3

3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单招

全日制

3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单招

全日制

3

14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410113

单招

全日制

3

8

旅游管理

540101

单招

全日制

3

1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单招

全日制

3

11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单招

全日制

3

7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单招

全日制

3

8

现代纺织技术

480401

单招

全日制

3

8

纺织品设计

480406

单招

全日制

3

1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480411

单招

全日制

3

14

服装设计与工艺

480402

单招

全日制

3

12

空中乘务

500405

单招

全日制

3

30

通用航空器维修

500412

单招

全日制

3

2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单招

全日制

3

26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500408

单招

全日制

3

22

学前教育

570102K

单招

全日制

3

10

护理

520201

单招

全日制

3

7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单招

全日制

3

1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单招

全日制

3

10

注:具体科类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未举办任何单招培训班,从未承诺任何“包过”“包录取”等不实信息,任何与之相关的招生宣传信息均非学校官方行为,请考生及家长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六条 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4月24日登录学校官网(https://www.tarp.edu.cn)查看考试方案及报考专业(以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作为报考专业),并于4月25日前根据考试方案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不另行组考,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BCD

四类划分

赋分分值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BCDE五类划分

赋分分值

语文

数学

外语

语文

数学

外语

A

100

100

100

A

100

100

100

B

90

90

90

B

90

90

90

C

75

75

75

C

80

80

80

D

60

60

60

D

70

70

70

E

60

60

60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总分为300分。

3.考试当天,考生须依次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在保卫人员指引下,有序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场、校园,具体考场以考生本人单招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说明

(一)成绩核算: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三)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tarp.edu.cn)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放弃录取申请书,学院一旦收到考生的放弃申请书,该申请将不可撤销,请考生在提交前务必谨慎考虑,具体要求见我校官网。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年/生。

(二)资助政策

1.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邮政编码:843300

招生咨询电话:0997-8662277、0997-8662266

QQ咨询群:690301420

招生咨询邮箱:tlmzyjy@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tarp.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997-8662023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